**条 为加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,提高运输质量,保证运输安全,保护合法经营,维护运输市场秩序,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需要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大型物件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: (一)货物外型尺寸: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.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; (二)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(捆)货物。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是指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运载大型物件的运输。 第三条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均应遵守本办法。 第四条 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主管部门,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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